一、活動時間與地點:
舉辦時間:102年10月12日(星期六)
舉辦地點:臺北市政府親子劇場。
二、競賽內容:
(一)競賽組別與項目:
1.家庭組:族語短篇話劇。
3.社會組:族語舞臺劇。
(二)參加對象:
1.家庭組:以「家庭」為單位,參賽人員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,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,以三親等內之血親為限。
2.學生組:限由學校組隊參賽(參賽人員不具備學生資格者至多4人),領隊須由年滿20歲以上之組員或指導老師擔任。
3.社會組:不限機關、團體及年齡,各界人士(專業演藝團體除外)均可組隊參賽,領隊須由年滿20歲以上之組員或指導老師擔任。
(三)參賽人數:
1.家庭組:每隊以3-6人為限,且至少須有1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(如須燈光、音響等技術人員,至多以3人為限。若獲選參加本市代表隊則隊伍應達4人),違反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2.學生組:每隊以12~20人為限,不具有學生身分之人員至多4人(如須燈光、音響、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,至多以5人為限),違反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3.社會組:每隊以12~20人為限,且至少須有4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;參賽團隊如係以兒童或青少年為主者,至少需有8人為成年人(如須燈光、音響、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,至多以5人為限),違反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三、其餘詳如附件。